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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召开督促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12月25日下午,督促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在218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毕金初出席会议并讲话,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财务处、审计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毕金初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和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明确要求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调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毕金初要求,纪委办监察处和党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做实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其他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积极参与对问题和线索的分析研判,同步推进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要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真正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上,巡察办汇报了第二轮和第三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并就协助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提出建议。随后,参会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邓建松表示,党委组织部已就前三轮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和通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有的院级党组织班子进行了约谈,及时跟进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凡表示,纪委办监察处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和支持巡察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依规依法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目前,校党委已完成对前两轮10家单位和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审核,第三轮被巡察的4家单位和党组织正处于整改阶段。下一步,校党委将继续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不断推动我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